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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章使用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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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公章使用流程,确保学校公章管理工作严谨、安全、有序的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流程 学校公章使用必须严格执行用章审批和登记手续。由部门或个人提交用章申请,通过OA走线上申请流程,经审批通过后,加盖学校公章。盖章材料须有落款时间,同时登记在案。 二、有关说明 (一)部门用章 1.各类专项申报材料、报名表、审核表、常规和固定报表、工作计划、银行单据等盖章,由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 2.人事、财务、基建等重要的上报材料盖章,由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主管校领导签字。 (二)教职工个人用章 1.重要文书材料(合同、项目、读研、读博、进修等)盖章,全部走网上流程,线下同步签字,须有落款时间。特别是涉及个人事项的,须由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章,分管校领导审批、主管校领导签字。 2.教职员工加入组织或社团等机构,须在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备案后才能盖章。 (三)其他情况 1.涉及金额的合同全部由审计部门盖章。 2.外来人员盖章,由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提交OA申请,并陪同盖章,盖章登记本上写明经XX部门领导同意,并由校内工作人员盖章。 3.外借办事用章,须严格按照学校公章外借程序办理。由相关部门OA提交外借申请,经部门领导、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方可外借。外借登记须写明借出事由、借章人、借出和归还的时间。外借公章原则上不过夜,借出和归还尽量控制时间,借出期间由外借部门负责公章的保管。 (四)校内盖章如来不及走流程,可由分管校领导签字后盖章,事后补流程。 (五)晚上和节假日用章同上。 (六)本细则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学校公章使用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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