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锡市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2010-2012年度省、市级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锡文明办〔2013〕1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院严格对照《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评选标准》,经自查,认为基本符合条件,并已向有关部门申报了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根据申报、评选的有关规定,请我院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给予监督。如有建议或意见,可于本公示公布一个月内向市文明办反映。 无锡市文明办监督电话:81820959。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