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建立院领导接待日制度的意见 | |||
| |||
锡城职院委字[2009]26号关于建立院领导接待日制度的意见 为密切学院党政领导与广大师生员工的联系,倾听师生员工对学院教学、管理等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学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学院各项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建立院领导接待日制度。 一、工作原则 院领导接待日工作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进行,学院明确一位院领导分管信访工作,建立由分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学院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院领导接待日工作由院长办公室归口管理。院办要明确具体承办信访工作的兼职工作人员,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 二、时间、地点 院领导接待日时间及地点:每月安排一次,定为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下午2:30-5:00,地点在轮值接待院领导办公室。 三、接待对象 学院教职员工、学生、学生家长以及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四、接待事项 1、对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以及其他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对学院各系、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建议、批评和要求。 3、广大师生员工提出的涉及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 4、其他信访事项。 五、接待程序 1、院长办公室每学期开学初对本学期的院领导接待日提前作出安排(在办公系统上公布),并安排工作人员协助做好接待日工作。其工作职责包括填写《来信来访记录表》、纪录谈话,并根据院领导批示开展调查、处理、协调和督办等工作;向院领导及来访人反馈处理结果;每次接待日后,工作人员必须将有关材料及处理意见,送呈院领导审阅后归入学院档案室。 2、为提高接待工作效率,确保院领导集中精力抓好大事,来访人员应至少提前一天到院长办公室填写《来信来访登记表》。 六、接待要求 1、院领导接待日由学院现任领导轮流接待。每次由1名院领导负责接待群众的来访,院领导在接待日要确保在岗。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接待时,应提前通知院长办公室,安排好替班领导。 2、在接待日轮值的院领导负责解答来访师生员工提出的有关问题。对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当时不能解决的必须记录在案,尽快落实到各职能部门解决;对确实不能解决或有困难的问题,应做好解释工作;对提出的有利于学院事业发展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可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后实施。 七、督办工作 1、协助院领导接待的工作人员于接待日后,应将来访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和建议分门别类,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以《院领导接待日意见反馈单》的方式通知有关部门做出处理或进行协调处理,相关单位或部门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院长办公室督办、查办、催办。 2、各相关单位或部门在接到院长办公室转来的《院领导接待日意见反馈单》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对涉及的重大问题一时无法解决,应做出解释)并上报院长办公室。 八、有关要求 1、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来访者进行打击报复,对来访者提出的正当事项要及时办理,不得拖延、推诿。 2、来访人员应当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响学院正常的教学、教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对以上访为由,无理取闹、妨碍学院正常工作秩序、经劝告无效者,交院保卫处按相关规定处理。 中共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