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查和函授站(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通知》精神,经 2021年12月29日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增设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市金坛区职工学校函授站。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5日。
如有异议,请向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反映。电话:0510—83276066。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