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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体育课及体育课外活动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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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认真预防校园因体育活动导致的伤害事故,提升学院应对伤害事故的处理能力,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为建立应对迅速、处理及时的防范体系,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事故发生 1、应建立规范体育活动(体育课)的管理、规章制度。 2、学院内的体育器材、场地设施应有专人保管和维护,保证安全使用。 3、体育活动(体育课)应有体育专职人员带领做好准备活动、整理放松活动,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参加体育活动。 4、体育活动过程、体育教学过程应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学生活动中保证体育专职人员在场指导。 5、学院体育活动应保证每班配备一名教师指导和管理。 6、学院应当科学、合理安排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场地,避免同一场地挤满学生。 二、体育课程安全 1、课上必须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按照体育课教学规律进行正常的教学组织。 2、课前说明本节课应注意事项及要求。 3、询问是否有身体不适合本课要求的,对不适合的学生另行安排适度活动。 4、体育教师要密切注意课中教学的动态和学生间的反应,做好保护工作,把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牙状态。 5、加强对学院的体育教学与活动场地、设施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三、处理程序 (一)事故阶段的有关应急工作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就近县级以上医院,保留车票或发票)(由任课教师负责) 2、及时通知家长(体育教师或班主任) 3、报告。及时将情况向分管院长报告,由学院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部门应急小组成员: 组 长:体育部部长 成 员:体育部全体教师与工作人员 5、及时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作好相应的记录、证据资料的保存工作。情况严重的应保护好现场。 6、学院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二)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应按无锡市教育局发《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规定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