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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省级技能大赛集训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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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9年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苏教高函〔2018〕47号)的精神,2019年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将于2019年3月8日-11日举行。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为切实做好技能大赛备赛与参赛的准备工作,力争各参赛队取得优异成绩,经研究,学校定于寒假假期(年前2019年1月12日-1月25日,年后2019年2月18日-2月22日)进行技能大赛专项集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集训管理 (一)教务处负责全校集训的总体协调和安排。 (二)学生工作部(处)负责集训期间学生的住宿安排。 (三)后勤管理处负责集训期间的餐饮保障。 (四)保卫工作部(处)负责集训期间校园内的安全工作及各训练场所钥匙的借用。 (五)各院部指定专人(集训负责人)总体负责所在院部集训选手的管理,并在集训期间安排人员负责所在院部集训人员的安全保障。 (六)各赛项指导教师根据赛项竞赛规程合理制定训练内容,并制定训练计划,集训期间到岗具体管理集训选手的训练;每天训练完毕离开训练场所前指导教师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火源、气源等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 二、关于集训补助 学校在集训阶段对集训选手和指导教师给与一定的补助,补助标准如下: (一)学生利用假期在校参与集训,需上报教务处审批(备案),经同意后按照50元/天人标准予以补助(含餐补),经费由各二级学院承担。 (二)指导教师利用假期进行集训指导,需上报教务处审批(备案),经同意后,按照200元/天人标准予以补助(含交通费、餐补),由教学专项经费承担。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各院部在收到通知后,于2019年1月11日下班前, 以学院为单位申请并附上《2019年技能大赛留校学生信息表》 (见附件1)、《2019年寒假大赛集训训练场地使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签字盖章纸质档一式四份交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后勤管理处和保卫工作部(处)留存。 (二)开学后各院部将各学生实际集训时间统计并填写《2019年寒假学生大赛集训时间统计表》纸质档签字盖章、电子档交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