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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支部党建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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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等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再上台阶,现就召开2018年度党支部党建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生活会内容 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关于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试行)》和我校党委组织部印发的《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程实施意见》两份文件精神,就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程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专题组织生活会前,党总支、党支部班子要结合工作实际,在全体党员中开展谈心谈话,听取党员对一年来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党总支、党支部并可通过个别谈话、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征求群众,尤其是广大师生对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会上,党支部书记要代表班子就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述职,并接受全体党员的评议。述职报告要围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程的进展情况、主要措施、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原因分析以及整改计划等方面展开,既要讲成绩,更要严格对照标准,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方案,并提出2019年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程的工作思路及打算。 每名党员也要对照标准,结合“两学一做”的要求,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重点看自身在六个方面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中是否有不达标、不合格的情况,要逐个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民主评议党员要求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民主评议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 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可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可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三、时间和材料要求 请各支部在2019年1月4日前,完成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和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支部要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 要按照统一的表格,对支部班子进行评议,对支部党员进行测评,并将汇总表交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