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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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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基建、修缮、安装等零星工程管理,根据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1.2零星工程是指金额小、工程周期短、建设内容简单、不属于基本建设的范围的工程;凡在学校范围内零星工程的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1.3 适用于本办法的零星工程是指预算价在10万元以下的基建工程配套项目以及道路、房屋、水、电、绿化、设计、勘察、监理、维修、装饰等项目。 第二章 零星工程相关人员及职责 2.1使用部门或后勤各部门根据需要提出工程申请,并明确工程要求。 2.2使用部门、后勤部门负责人负责零星工程的申请的逐级审核。 2.3 成立项目部负责零星工程的筹划、实施;邀请施工方,确定项目实施方案,主导工程报价、询价、确定工程价格或预算价格,监督工程的实施,组织收方,核定工程量及工程价格,并按照核定工程价款支付工程款。 2.4供应部负责工程相关材料价格的核定及采购。 2.5监理等中介服务机构负责参与工程方案的会商、工程合同的评审及工程签证单的确定,参与工程量的确定、核定工程价格,签署付款申请等。 第三章 零星工程实施管理流程 3.1 零星工程由相关使用部门提出,并经后勤部门、学校分管领导负责人审批。 3.2零星工程经批准后,交项目部实施。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按相关规定选择施工单位,组织使用部门、施工单位讨论、确定实施方案。 3.3 实施方案确定后,根据需要或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实施方式(1)施工单位包工包料;(2)包工不包料,公司负责工程材料的采购。项目部组织对工程材料的价格的确认或采购。 3.4项目部根据确定的工程方案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并做好施工的现场管理。 3.5工程完工后由项目部组织使用部门、施工单位进行工程量验收,确定工程量,并核定工程价格。 3.6 根据实际项目部工程量及工程价款确定后,项目部填写付款申请,按照约定付款。 第四章 工程管理 4.1各使用部门根据需要提出零星工程项目申请,到后勤处领取《零星工程申请单》,在填写申请单时要明确列出对工程的要求,要求包括功能要求、质量要求、时间要求等各个方面。 4.2 填写《零星工程申请单》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后勤管理处负责人签批并提交学校领导审批。 4.3 项目部签收《零星工程申请单》,并根据工程情况,选择施工单位。选择施工单位一般通过政府平台进行,在政府协议供货商中询价确认并签订施工合同。 4.4 施工单位一经确定,由工程项目部组织使用部门、施工单位,三方以会议等形式协商工程方案。由项目部记录会议情况,根据情况附上工程详细方案及图纸。 4.5 工程方案确定后,由施工单位组织施工。 4.6在施工中工程确实需要变更的,填写《工程变更签证单》,待双方确认后,进行施工变更,《工程变更通知单》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4.7施工管理 4.7.1施工合同签署后,由项目部通知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4.7.2零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项目部现场人员应切实做好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全面做好工程的监控,并不定期不定时的进行工程巡查并做好记录 4.8 工程验收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通知项目部进行工程验收,项目部应及时组织施工单位、使用部门、监理中介服务机构等对工程进行验收。 (1)对于未达到公司要求的,由项目部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直至符合学校的要求; (2)工程验收合格后,由项目部、监理等中介服务机构、施工方对工程进行验收,确定工程量。 4.9工程款支付 验收过后根据施工合同付款 。工程价格经核定或审计后,由项目部进行请款,填写《付款申请单》。 4.10零星工程档案管理 第五章 责任追究 5.1 项目部应做好零星工程从申请批准到款项支付的相关工作,切实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督,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5.2使用部门严肃对待零星工程,全面评估所提出的项目,避免造成工程多次反复浪费。 5.3施工单位不按双方照约定施工的,造成公司损失的,按照情况扣除部分工程款。 第六章 附 则 6.1 本办法有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6.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