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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六批产业教授(兼职)岗位申报及选聘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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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江苏省第六批产业教授(兼职)岗位申报及选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六批产业教授(兼职)选聘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申报省高职类产业教授原则上不超过4人。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从省内企业选聘一批科技型企业家、技术能手(含文化、金融、服务业等领域),担任我省高职院校产业教授。产业教授实行聘任制,聘期四年。 1、选聘条件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获得以下称号之一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省、市“技能大师”、“工匠”;省、市企业首席技师;国家、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市“有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等优秀高技能人才;大中型外企推荐的高技能人才;国家或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企业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双创计划”专家;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运营或技术负责人;省级以上科研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负责人;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高级技师技能等级; (4)年龄一般不超过56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国家级人才且身体健康的,年龄可放宽到70周岁(194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选优先选聘 (1)近五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社科奖,或拥有授权发明专利并被企业实际应用,或主持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的; (2)近五年,参加过所在企业与高校实质性产学研合作的; (3)在创新创优方面,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取得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利用所掌握的技术技能,用于实际生产与经营,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开发研制或创作有价值的新产品、新作品、新工艺等; (4)在技术攻关方面,在科研、生产中攻克技术难题;对技术难题进行技术会诊,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和使用上取得突破; (5)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使科技发明、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有较高的实用价值; (6)在授艺带徒方面,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产生辐射效应,取得明显成果;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主持校企合作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试点项目、产教融合平台建设项目等并取得一定成效; (7)积极发掘、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工艺。 三、产业教授工作职责 1、参与制订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案;以导师身份指导高职院校年轻教师或学生生产实践、科技创新;每年至少参与合作院校教研活动4次,每年为合作院校作讲座不少于1次; 2、推动所在企业与高职院校联合开展项目研究和科技攻关,联合申报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转化高科技创新成果; 3、推动所在企业为高职院校学生提供实践创新基地,实施现代学徒制等产教融合人才培养项目,与高职院校共建产学研合作平台。 四、选聘程序 (一)岗位发布。各二级学院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向学校提出产业教授岗位(含人文社科等领域)、数量和要求,经学校核准,报省教育厅审批后,统一对社会发布。 (二)个人申报。根据岗位要求,符合条件的人选向各二级学院申报,申报人须经所在企业和设区市人才、科技部门审核同意。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各二级学院根据申报人选条件择优向学校推荐适合人选。 (三)学校推荐。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并向江苏省教育厅报送。 五、申报工作要求 1、高职院校类产业教授选聘工作是省政府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政产学研合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人才工程,也是学校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计划重点建设任务之一,请各二级学院(部)务必重视岗位申报工作。 2、各二级学院(部)结合专业建设需要,提出产业教授岗位(含人文社科等领域)、数量和要求,填写《江苏省第六批产业教授岗位表(高职院校类)》,纸质稿(二级学院(部)签章)于10月11日下班前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稿发丁颖QQ(348327573)。 3、学校核准申报岗位、数量及要求后,各二级学院(部)组织相关人选进行申报,填写《江苏省第六批产业教授申报书(高职院校类)》及《江苏省第六批产业教授申报汇总表(高职院校类)》,纸质稿(二级学院(部)签章)于11月8日下班前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稿发丁颖QQ(348327573)。 联系人:丁颖;电话:832760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