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仓库管理制度 1、学校仓库由后勤管理处综合管理中心实行专人专管制,负责学院教育教学、办公、五金用具、实训材料、维修材料、卫生等物品的保管。 2、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制度,做好外购物资入库验收工作。入库时要认真检查物品型号、数量是否与发票一致,对不能入库的大型物品,要到现场察看验收,方可办入库手续。入库要及时登帐,建立物品条形码。手续检验不合要求的不准入库。 3、合理安排物品在仓库内的存放次序,按物品种类、规格、等级分区堆放整齐,分类清楚,保持仓库整洁,并加贴物品条形码。仓库管理员应对库存物品心中有数,了如指掌。 4、对仓库所有物品应加强防潮、防蛀、防压、通风等保管措施,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保管,避免发生意外。如因保管不善等失职行为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轻重赔偿。 5、物品出库要有领用人签字,物资领发时,要准确核对物资名称、数量,并及时登记入帐。 6、临时借用的小型工具等,要建立借用物品台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7、仓库人员要定期盘点,每月一小盘,每学期一大盘,做到日结月清,帐物相符。对因现代教育的需求,确需淘汰或报废的物品,需先向后勤部门提出申请,经核查后报校领导同意,方可消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