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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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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规定
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为加速推进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实现“人才强校”发展战略,重点引进学科带头人、专业学术带头人和急需的优秀人才。现就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政策与待遇问题规定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1、对象范围 (1)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等领军人才; (2)具有正高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副高职称人才; (3)具有高级职称,在行业企业有一定知名度的实践技术专家或能工巧匠。 2、年龄条件 具有正高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副高职称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贡献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引进待遇(安家费)和相关政策 1、专任教师引进待遇(安家费) (1)正高职称人员安家费30-60万; (2)学院急需专业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副高职称人员安家费10-20万; (3)配偶也具备引进人才条件的,配偶是正高职称人员安家费加20万,配偶是学院急需专业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副高职称人员参照二、1、(2)引进待遇。 2、科研启动经费问题 科研启动费面议。 3、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问题 具有正高职称人员,学院视情况解决其配偶工作和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问题。 4、过渡住房或租房补贴问题 由学院安排校内过渡住房或根据职称提供每月1000-2000元的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一年。 其他有特殊情况引进的人才待遇由院领导讨论决定。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学院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对2010年6月至本规定发文日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仍按原有关文件执行。 本规定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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